各站點及有關學生:
現将2015~2016學年第二學期辦理課程重新學習考試手續辦法通知如下:
1.報名範圍:截止2015年12月底,已學完離校且未超過三年尚有課程(含畢業設計)不合格的學生(專科學生省統考課程除外)。
2.辦理時間: 2016年3月21日~25日。
3.辦理地點:教學樓二層學籍管理辦公室。
4.考試時間:2016年5月14日、15日,考前1周,在學院網站公布具體課程考試安排,其他事宜,可與考試中心(教學樓六層)聯系。
5.報名辦法:請報名者根據附件(不及格課程信息基礎表)校核有關信息,确定報考課程,來校辦理相關手續,領取《重新學習考試證》。每人最多可報考試課程6門次。也可以委托他人來校辦理相關手續。
6.請務必同時攜帶《重新學習考試證》和《身份證》參加考試,否則,不予參加考試。
7.各站點提交學生課程重新學習信息的截至時間為2016年3月30日。
8.對于畢業設計、綜合大作業、能力考核不合格需要補做的學生,請到教學樓二層教學管理辦公室盧老師處辦理相關手續。
9.聯系電話:學籍管理辦公室0516-83883907,教學管理辦公室0516-3885558,考試中心0516-83885942
附件:不及格課程信息基礎表(略)
成人教育學院
2016年2月29日